Page 132 - 市區重建局2023-24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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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附註





           (以港元為單位)




            2.  ࠠɽึࠇ݁ഄ€ᚃ

                 (n)   ๟௪eא್ԫධʿᑦฦ׌Υߒ€ᚃ
                     (i)   ๟௪ʿא್ࠋව€ᚃ
                          或然資產乃指因已發生之事件而可能擁有之資產,及其存在性只可於集團不能完全控制之一件或
                          多件不能確定之未來事件出現或不出現時確定。

                          或然資產未予確認,惟於資源流入之可能性存在時披露於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內。當資源流入可實
                          質確定,資產將於確認。

                          或然負債乃指因過往事件而可能需要承擔之責任,及其存在性只可於集團不能完全控制之一件或
                          多件不能確定之未來事件出現或不出現時確定。其亦可為因過往事件而須承擔之現有責任,惟因
                          預計經濟利益流出的可能性不大或責任金額不能被可靠地計量而不予確認。

                          或然負債未予確認,惟披露於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內。當預計經濟利益流出之機會率改變以致資源
                          有可能流出,此時將予確認為撥備。

                     (ii)   ᑦฦ׌Υߒ
                          當集團為達成合約義務而產生的不可避免成本超過其預期可從該合約收取的經濟利益時,即視為
                          虧損性合約。虧損性合約撥備乃按終止合約的預期成本與履行合約的成本淨額兩者之間較低者的
                          現值計量。履行合約的成本包括履行該合約的新增成本和與履行該合約直接相關的其他成本之分
                          配。

                 (o)  ຅ಂʿ჈ַה੻೼
                     所得稅包括當期稅項以及遞延稅項資產與負債的變動。

                     當期稅項乃按本年度應課稅利潤計算的預期應付所得稅。應課稅利潤不包括屬於其他年度的應課稅收入
                     及可減免的費用,亦不包括其他年度非應課稅收入及不可減免的費用,故與損益表所列的利潤不同。集
                     團的應付當期所得稅按報告期末已頒布或實質上已頒布之稅率計算。

                     遞延所得稅乃根據負債法按資產及負債的徵稅基礎與它們在合併財務報表內的帳面價值的暫時差異而全
                     數撥備。遞延所得稅的計算按報告期末已頒布或實質頒布之稅率及法例釐定,並預期於變現相關遞延所
                     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時適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乃就可能將未來應課稅收入與可動用之暫時差異抵銷而確認。

                     集團就租賃負債及使用權資產分開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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