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市區重建局2020-21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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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附註
(以港元為單位)
9. 發展中物業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展中物業分析如下:
成本,包括自置居所津貼(附註(i))
於 四 月 一 日
加:本年度增加* 4,007,014
2021 $’000
2020 $’000
29,608,757 7,504,990
(755,657) (2,792,264) (71,400)
33,494,426 (1,221,800)
32,272,626
減: 計 入 本 年 度 損 益
轉 入 物 業、機 器 及 設 備 轉 入 待 售 物 業
於三月三十一日** 於三月三十一日的減值準備 於三月三十一日之結餘
(740,860) (1,330,588) (2,142,729)
33,287,263 (723,900)
32,563,363
33,494,426
* 數額包括自用租賃物業的折舊二千二百三十五萬一千元(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千四百五十五萬三千元)及利息支出一百九十萬零九千元(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二百二十六 萬 二 千 元 )。
** 數額包括資本化的累積利息及其他借貸成本共三億一千九百一十一萬五千元(二零二零年三月 三十一日:三億二千七百三十八萬三千元)。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展中物業分析如下:
32,563,363
2021 $’000
2020 $’000
29,676,941 2,595,685
32,272,626
非 流 動 部 分 32,272,141 流動部分(發展待售) 2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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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重建局 2020-21年報
附註:
(i)
二零零一年三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多項政府的建議,其中通過了修改受政府收回土地影響 的住宅業主所得的自置居所津貼與業主及自住業主所得的額外津貼的計算基礎。本局須按相關的 政策,在收購╱收回物業時,支付自置居所津貼及額外津貼。在遷出其中住客時,本局按上述原 則運作,因此本局的重建項目成本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