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市區重建局2020-21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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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港元為單位)
6. 除所得稅前營運盈餘(續) 除所得稅前營運盈餘已扣除╱(計入)下列項目:(續) (d) 五名最高薪人士
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集團最高薪五名人士包 括行政總監、執行董事及三名高級管理職員(五名最高薪人士中 其中一名人士於本年度不再擔任高級管理職員,但繼續擔任本 局的執行董事)。
五位最高薪人士於本年度的薪酬總數如下:
固定 - 薪金
- 公積金計劃供款
小 計
浮 薪
合計** 22,581 22,296
2021 2020 $’000 $’000
  16,215 16,655 1,508 1,074 17,723 17,729
  4,858 4,567
      上述人士的薪酬在以下範圍:
$3,500,001至$4,000,000 $4,000,001至$4,500,000 $4,500,001至$5,000,000 $5,000,001至$5,500,000 $5,500,001至$6,000,000
人數 人數
- 2 3 1 1 1 1 -
- 1
    總額 55 ** 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不包括代替假期補償金六十二萬九千元(二零一九╱
二零年:四十三萬二千元)。
7. 所得稅開支
(a)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十九條,本局獲豁免繳交《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一百一十二章)下的徵
稅。
由於本年度內集團的附屬公司並無估計應課稅收入,故未有提撥有關之香港利得稅準備(二零一九 ╱ 二 零 年:無)。
(b)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團之附屬公司有由稅務虧損引致之未確認可扣減的暫時差異 三千八百八十四萬三千元(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三千四百九十二萬五千元),可轉撥以抵銷 未來應課稅收入。這些稅務虧損並無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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