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市區重建局2020-21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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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樓面面積 (平方米)
其他用途 (平方米)
政府/團體/ 社區設施 總樓面面積 (平方米)
公眾 休憩用地(2) (平方米)
備註
2,319
0
0
0
保育公園將開放予公眾使用 商業樓面包括保留村內原建築物或文物、天后廟、新鄉公 所、重置公廁及其他有蓋面積,惟實際面積須視乎詳細設 計方能作實
於2011年7月15日刊憲由政府收回土地
地盤於2011年10月15日復歸政府
於2016年1月26日完成居民搬遷工作 市建局於2016年3月4日接納批地文件的初步基本條款建議書 市建局與合作發展夥伴正根據進一步發掘的結果擬備考古影響評估報告
43,294
210
1,260
2,142
政府╱團體╱社區設施佔地1,260平方米,作多用途活動 會堂 商業樓面面積包括預留作新鮮食品店的鮮貨零售中心,辦 公樓,以及9,150平方米作酒店;210平方米非住宅用途總樓 面面積用作地盤A的有蓋公眾休憩用地
地盤A
於2017年3月1日批出合作發展協議 於2017年6月6日簽署批地文件 於2017年6月6日將地盤A交付合作發展伙伴 於2021年1月18日獲批核總建築圖則的修訂 正進行地基工程
地盤B 於2020-21年度完成
地盤C 於2017年10月24日批出合作發展協議 於2018年1月26日簽署批地文件 於2018年1月26日將地盤交付合作發展伙伴 於2021年4月22日獲批核總建築圖則的修訂 正進行地基工程
209,523
0
31,117
13,350
商業樓面面積包括65,860平方米作辦公樓、32,000平方米作 酒店 政府╱團體/社區設施包括月華街地盤內6,200平方米作觀塘 賽馬會健康院;主地盤內8,600平方米作政府用途及16,300 平方米作公共交通交匯處 商業樓面面積預留1,300平方米作社會企業 住宅單位包括月華街地盤299個單位,主地盤1,999個單位 公共空間包括按《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批核要求的最少 9,350平方米地面公眾休憩用地及按地契要求最少4,000平方 米平台公眾休憩用地
月華街地盤(第一發展區)
於2014年7月8日取得入伙紙 於2014年10月29日取得滿意紙 正出售貨尾單位
主地盤(第二及第三發展區)
於2018年11月29日取得預售樓花同意書 於2018年12月9日推出住宅單位發售 於2020年11月26日取得入伙紙 公共交通交匯處於2021年4月2日開始運作 於2021年4月28日取得滿意紙
主地盤(第四及第五發展區)
於2019年5月17日刊憲由政府收回第五發展區的土地 於2019年8月18日第五發展區地盤復歸政府 第四發展區於2021年3月31日完成臨時小販市場搬遷工作 第五發展區於2021年5月17日完成居民搬遷工作 正進行拆卸工程
5,317
0
2,058
1,500
三個項目合併為一 政府╱團體/社區設施包括1,900平方米作特殊幼兒中心暨 早期教育中心、老人日間護理中心及老人中心;150平方米 作社會企業或非住宅用途
於2014年12月22日批出合作發展協議 於2015年3月27日簽署批地文件 於2015年3月27日將地盤交付合作發展伙伴 按《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交的申請於2016年1月22日獲批核 於2019年9月18日獲批預售樓花同意書 於2019年10月17日推出住宅單位發售 於2021年6月7日取得地盤A入伙紙 於2021年6月10日取得地盤B入伙紙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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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8年4月23日獲批預售樓花同意書 於2018年9月1日推出住宅單位發售 於2019年10月28日取得入伙紙 於2020年3月30日取得滿意紙 正出售貨尾單位
0
2,435
0
300
劃作「其他指定用途」註明「休憩用地及歷史建築保育作文化 及商業用途」 總樓面面積包括保留巴路士街建築物外牆及兩條高架行 人道
於2011年10月13日簽署批地文件 於2013年5月20日取得入伙紙 於2013年7月18日正式開幕 於2017年8月4日取得滿意紙 市建局於2018年8月取回項目的管理及營運權
項目發展資料
進度
市區重建局 2020-21年報 83
項目概覽 機構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