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區重建局 2018-19 年報
150 (以港元為單位) 財務報表附註 6. 除所得稅前營運盈餘(續) 除所得稅前營運盈餘已扣除╱(計入)下列項目:(續) (h) 五名最高薪人士 2019 2018 $’000 $’000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集團最高薪五名人士 包括行政總監、執行董事及兩名高級管理職員。 五位最高薪人士於本年度的薪酬總數如下: 固定 – 薪金 16,050 16,579 – 公積金計劃供款 1,075 470 小計 17,125 17,049 浮薪 4,357 4,400 合計 ** 21,482 21,449 上述人士的薪酬在以下範圍: 人數 人數 $3,500,001 至 $4,000,000 3 2 $4,000,001 至 $4,500,000 1 2 $5,000,001 至 $5,500,000 1 1 總額 5 5 ** 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不包括代替假期補償金二十五萬四千元(二零一七 ╱一八年:三十二萬五千元)。 7. 所得稅 (a)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十九條,本局獲豁免繳交《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一百一十二章)下的 徵稅。 由於本年度內集團的附屬公司並無估計應課稅盈利,故未有提撥有關之香港利得稅準備(二零 一七╱一八年:無)。 (b) 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團之附屬公司有由稅務虧損引致之未確認可扣減的暫時差異 三千一百六十萬七千元(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二千八百四十八萬三千元),可轉撥以抵銷 未來應評稅收入。這些稅務虧損並無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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