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區重建局 2018-19 年報

138 (以港元為單位) 財務報表附註 2. 主要會計政策(續) (q) 外幣換算 (i) 功能和列帳貨幣 集團每個實體的財務報表所列項目均以該實體營運所在的主要經濟環境的貨幣計算(「功 能貨幣」)。合併財務報表以港元呈報,港元為集團列帳貨幣。 (ii) 交易及結餘 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貨幣。結算此等交易產生的匯兌盈虧以及將外幣 計值的貨幣資產和負債以年終匯率換算產生的匯兌盈虧在損益表入帳。 (r) 聯營發展項目 集團與地產發展商就重建項目達成的安排被視作聯營發展,並根據發展協議的條款入帳。集團 由此等發展分得的收入乃按照附註 2(e)(ii) 及 (iii) 在損益中入帳。 就集團接收由聯營發展項目以資產形式所分得的物業,按達成協議時該等物業的公允價值列為 非流動資產。如決定出售該等物業,則以此價值及可變現淨值之較低者列為流動資產。 (s)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包括現金及銀行結餘及原到期日為三個月或以下的銀行通知存款。 (t) 僱員福利 薪金及年假在集團僱員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內累計及作支出入帳。 集團營運有定額供款的退休保障計劃,集團以強制性或自願性方式向退休保障計劃管理人供 款。供款在應付時確認為支出。 (u) 關連人士 (i) 倘屬以下人士,即該人士或該人士的近親與本集團有關連: (1)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團; (2) 對本集團有重大影響;或 (3) 為本集團或本集團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層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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