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區重建局 2018-19 年報

130 (以港元為單位) 財務報表附註 2. 主要會計政策(續) (h) 信貸虧損及資產減值 (i) 金融工具及租賃應收帳款之信貸虧損 A. 自二零一八年四月一日起適用的政策 集團就下列各項的預期信貸虧損確認虧損撥備: – 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銀行結餘、貿易應收帳款、按攤銷成本 列帳的投資、計入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帳款的金融資產、樓宇復修貸款 及應收聯營發展項目款項);及 – 租賃應收帳款。 按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包括按公允價值透過損益記帳計量的投資)不受限於預 期信貸虧損的評估。 預期信貸虧損計量 預期信貸虧損是以概率加權估計信貸虧損。信貸虧損以所有預期現金差額(即根據合 約應付於集團的現金流量和集團預期收取的現金流量之間的差額)的現值估算。 若貼現的影響重大,預期現金差額將使用以下貼現率貼現: – 固定利率金融資產及貿易及其他應收帳款:初始確認時釐定的實際利率或其近 似值; – 浮動利率金融資產:當前的實際利率; – 租賃應收帳款:用於計量租賃應收帳款的貼現率。 於估計預期信貸虧損時考慮的最長期間為集團承受信貸風險的最長合約期間。 在計量預期信貸虧損時,集團考慮合理及有理據而無需付出過多的成本或努力獲得 的資料。這包括過去事件、當前狀況和未來經濟狀況預測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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