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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港元為單位) 122 財務報表附註 9. 發展中物業 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展中物業分析如下: 2018 2017 $’000 $’000 成本,包括自置居所津貼(註 (i) ) 於四月一日 19,087,066 20,198,963 加:本年度增加 9,546,641 1,486,139 減:轉入物業、機器及設備以及待售物業 – (1,221,420) 減:計入本年度損益 (2,864,457) (1,376,616) 於三月三十一日 * 25,769,250 19,087,066 於三月三十一日的減值準備 (1,980,300) (3,304,600) 於三月三十一日之結餘 23,788,950 15,782,466 * 數額包括資本化的累積利息及其他借貸成本共二億七千八百四十一萬八千元(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億六千二百五十九萬四千元)。 註: (i) 二零零一年三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多項政府的建議,其中通過了修改受政府收回土地影響的住宅 業主所得的自置居所津貼與業主及自住業主所得的額外津貼的計算基礎。本局須按相關的政策,在收購 ╱收回物業時,支付自置居所津貼及額外津貼。在遷出其中住客時,本局按上述原則運作,因此本局的 重建項目成本高昂。 對住宅物業而言,自置居所津貼的評估是按一位於就特色及便捷而然的類似地區,有相當品質,樓齡為 七年位於中層及座向一般,並非向南或向西及無海景的假設重置單位。給予自住業主的自置居所津貼為 假設單位與收回單位於收購日公開市值的差額。除自置居所津貼外,業主同時會得到以市值估價的金額。 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團正進行收購、收地以及自行發展項目建築成本之估計現金流出量共 一百七十一億元(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八十五億元),但並未計算項目將來的收入。 (ii) 集團推出「樓換樓」計劃,給予由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起受集團重建項目影響的住宅自住業主,作為 現金補償的另一選擇。自住業主選擇「樓換樓」計劃,若其選擇的新單位市價高於舊單位的現金補償,則 需補回差額。他們可選擇購買在原址重建的單位中較低樓層的單位,或本集團在啟德發展項目「煥然壹 居」的樓換樓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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